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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提要:死亡病例讨论原则上由科主任组织全科医生进行,其中主管医师、上级主治医师及护士长必须参加
人民医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所有死亡病例均须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原则上由科主任组织全科医生进行,其中主管医师、上级主治医师及护士长必须参加。
三、对涉及到多学科及生前诊断不明等特殊死亡病例讨论应邀请相关科室参加。
四、建立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
五、由主管医师将死亡病例讨论的主要内容归纳整理并经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归入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