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组织机构,纪检监察工作摆上党组议事日程。加强队伍建设是推进各项工作的条件。依据上级院纪检监察部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备纪检组上进党组,选调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警任专职纪检干事,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充分调动了纪检监察干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一年来,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先后四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狠抓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按照《人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规定,督促落实责任分解,检察长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和科局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办案安全责任状》;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科局室,“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让每一位领导干部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哪个科局室出现违法违纪题目;除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科局室负责人直至分管领导人的责任。二是结合全年开展的执法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办案责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步执法质量和水平。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检务督察实施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办案责任倒查制度》、《办案安全事故检讨制度》等六项内部执法约束机制。三是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地学习了《党章》、《中国***纪律处罚条例(试行)》、《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性文件,把高检院“二十九条”打印后发到每个业务科(局)室,进一步规范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从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