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市纠风办“关于反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群众意见的函”(市纠办函[20xx]2号)后,市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根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一、针对群众反映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工作质量及效率较低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性、服务型”机关,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加大12315网络维权服务功能,量化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细则,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形成政风行风建设齐抓共管的长效治理机制。二、针对群众提出工商干部在廉洁自律、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深化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自治区工商局行政治理人员“六不准”等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抓好“案、费、证、照”等要害环节的监督,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