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物业治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治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治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治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治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治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