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我集团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一、接收条件
(一)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院校和市人事局确定的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各用人单位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含双学士)和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其英语水平最低应通过国家四级水平考试(其他语种暂不作规定);对于体育及艺术类毕业生的英语水平暂不作规定。
(四)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
二、工作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用人单位每年第四季度上报的需求计划与次年北京生源毕业生专业和数量情况,制定接收应届毕业生的专业和数量计划,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二)非北京生源
1.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后,填写《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通过其主管部门向市人事局申报。
2.市人事局批准后,向有关高校(培养单位)出具“接收函”,用人单位方可与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
(三)北京生源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后,与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
三、所需材料
(一)申报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含双学士)所需材料:
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
2.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报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所需材料:
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北京生源免填);
2.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以上(含)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二份,其中一份盖章);
5.如申报接收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本科毕业生,需附有关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应届毕业生接收管理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