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中心关于取缔三轮车的温馨提示提要:服务中心提醒小区内的各位三轮车车主于20**年7月1日前自行将各自的三轮车予以处置。过期未处理仍在运营的违法三轮车,公安机关将会予以没收处理
www.liushuye.com物业中心关于取缔三轮车的温馨提示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条例》和《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接公安机关通知,增城市公安局和沙村派了所对XX花园内外运营的三轮车将进行整顿。服务中心提醒小区内的各位三轮车车主于20**年7月1日前自行将各自的三轮车予以处置。过期未处理仍在运营的违法三轮车,公安机关将会予以没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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