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标准
1. 垃圾及时清理,无异味。
2. 桌面整洁,办公桌隔板等无灰尘。
3. 挂画的表面和框架都无灰尘污垢,位置端正。
4. 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果皮、纸屑等。
5. 保持墙面、插座、不锈钢护栏的清洁,无蜘蛛网,无灰尘。
6. 适时浇花,保持花草的生命力,花叶无灰尘。
7. 办公室玻璃窗门透明、光洁、无灰尘污垢。
8. 保持饮水机和微波炉的清洁。
9. 其他办公用品清洁无尘。
二、卫生任务安排
于总办公室:余玉琴(陈丽)
会议室:彭燕、余亚莉(彭燕、解绍菡)
财务室:朱小琴、解绍菡(飞飞、琪琪)
办公区:飞飞、陈丽、琪琪(余亚莉、朱小琴、余玉琴)
以上工作人员须按照卫生标准保持区域清洁。
三、卫生任务执行
1. 除窗玻璃每周擦洗一次外,其余事项每天都需要打扫。
2. 清洁工作在9:20分以前结束。如未完成,请向主管说明。
3. 垃圾筐每早倒一次,如有太满或异味及时倾倒。
4. 当事人不在由辅助人执行。
环境清洁卫生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与分片包干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办公室内部要求一天一打扫,一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必须保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墙壁无污迹。
区政府办公室对环境卫生实行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督查制度,对于不按规定进行清扫和管理的单位与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卫生清理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前30分钟或下午下班5:10之后。
办公室公共卫生,由行政股负责安排、检查和督促。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为有一个干淨、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质量和单位形象,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值日人员每天要提前到办公室,搞好卫生工作。
第二条:值日人员每天要搞好办公桌、地面以及窗台等卫生;收拾好茶杯、茶托,垃圾框内的垃圾每天要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