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小区D座夹层物业员工餐厅迁至地面经营的函提要:请贵公司尽快将贵公司的员工餐厅撤离JY花园D座夹层,迁至地面经营。同时,业委会特提醒贵公司
源 自管理资料关于将小区D座夹层物业员工餐厅迁至地面经营的函
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物业公司员工餐厅一直设在JY花园D座夹层经营,在卫生、噪音、空气等方面造成长期的环境污染,同时也存在不可忽视的消防安全隐患,影响了园区D座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身体健康,危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一条(“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置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餐饮和娱乐场所”)、《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地下工程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利用地下工程开办旅馆、商店等公共活动场所,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审查合格”)的规定,业委会达成如下决议并请贵公司协助办理:
请贵公司尽快将贵公司的员工餐厅撤离JY花园D座夹层,迁至地面经营。
同时,业委会特提醒贵公司,员工餐厅的地面经营地点选择应符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京工商发〔2007〕195号)的规定(“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如贵公司认为上述事宜有任何不妥,请务必于三个工作日内就有关事项给予书面回复为盼。
顺颂商祺!
北京市朝阳区JY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09年4月17日
抄送:北京市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