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寓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一封信提要:厘清小区内发展商声称属于其的房产,必要时可以通过行政、司法途径确立权属。彻底把小区内的财产状况搞清楚
www.liushuye.com致公寓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一封信
各位业委会委员节日快乐!
XXXX公寓的物业管理权交接工作截止到昨天中午12:00已经完成。但还不能说已经顺利结束,而只是完成了第一阶段,即全体业主的共同管理权(我们所说的“物业管理权”)的授权已经从原物业公司收回而转授权给新物业公司了。
共同管理权即物业管理权根本上是业主们的!一个小区能否管好,取决与业主们“懂不懂”应该管好,“想不想”管好,“愿不愿”管好。至于“会不会”,那可以通过市场选择来寻找会的人;“能不能”管好,取决与我们在市场寻找的人的能力、水平和市场环境,其中包括运气的成分。
几年来,XXXX公寓的业主们普遍不懂财产应该自己操心而请人出力的道理。但你们懂了,组织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但根本上,还需要更多的业主懂、想、愿!才能共同积极履行自己分摊物业费的义务,才能共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过程和结果。只有这样,这个小区才有希望!
下面,摆在业委会面前的问题还很多,首要解决的有:
1. 清产核资:清理园区土地红线范围内的一切共有、共用财产,弄清楚家底;
2. 与那些仍然使用我们共有、共用财产的人厘清关系。可以继续出租给他们使用的,要收回租金;不可以继续出租给他们使用的,要收回资产。
3. 厘清小区内发展商声称属于其的房产,必要时可以通过行政、司法途径确立权属。彻底把小区内的财产状况搞清楚。是发展商产权的,它也是业主,也应该尽包括交物业费的业主义务;它没有房产证证明其产权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共用,其使用权、管理权应该回归全体业主,包括在共同管理权中由新物业公司来行使。
4. 根据新物业公司就交接过程中的问题报告,商讨是否追究原物业公司的责任。但无论是否追究,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们业主多年来对原物业公司的放纵和无条件的信任。这个后果自然也是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了。
5. 与新物业公司办理清晰的财务、物品权属手续,以免再发生物业公司撤离时财产属性说不清的情况发生。
6. 积极履行《交接协议中》我方承诺的各项义务。
7. 与全体业主沟通,敦促其尽快履行物业费的分摊义务,以便新物业公司可以顺利开展受托物业管理活动。
8. 建立或督促建立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信息完全公开机制,把知情权交给每个业主,让业主们从被动接受物业管理事实的状态,变成懂得自己的财产就要自己出资管理;变成主动想把自己与其他业主共有的财产管理好,变成主动愿意把自己与其他业主共有的资产管理好!有了业主们的这些“原动力”,才可能使得万豪国际公寓变成一个“人人关注共同财产管理,人人关注财产价值”的共有财产的“共同体”。
以上工作并不分先后,最后一项甚至是一个“永恒的工作”,从我们这一批人开始,要经过几代业委会委员们的不懈努力才会达到。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只要大家有愿望,业主、中国第一代有钱人群体,就应该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事情!
再次感谢你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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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