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提要:凡准予驾驶警车人员,必须带头垂范,做到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服从交警管理;不得在非执行紧急公 务超速行使、不得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
www.liushuye.com加强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
根据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和分局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的要求,为配合分局近期整顿警用车辆行动,认真 规范公司各种车辆使用管理,特此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公安部制定的“两个严禁”、“七个一律” 、“五条禁令”,自觉提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二、严格执行分局及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践行公司与司机个人签订的责任承诺。
三、凡准予驾驶警车人员,必须带头垂范,做到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服从交警管理;不得在非执行紧急公 务超速行使、不得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 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等。
四、各部门要严格管理所配置的汽车、摩托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外借,不得无照驾驶,不得违规 行驶等。凡因违章驾驶被追究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通报制度,责成总经办每月至少总结发布一次,褒扬先进,纠正错误,鞭策后进, 惩处违法乱纪者,切实提高公司车辆的利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