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停车位缴费问题的通知2提要:广大业主没有弄清楚该停车位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更多 精品www.liushuye.com关于小区停车位缴费问题的通知2
我们看了**物业公司张贴的停车收费通知后,征求了广大业主的意见,我们认为:
一、开发商没有搞好小区道路,没有做好小区大门;
二、物业公司没有规划好停车位;
三、广大业主没有弄清楚该停车位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四、 物业公司没有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没有和业主委员会沟通,定价不够合理。
基于以上四点,我们建议:广大业主暂缓缴纳停车费,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