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小区地下门禁系统的公告(五)提要:**花园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敬告全体业主及租户,请大家共同维护及爱护小区共有财产,相互监督
www.liushuye.com关于维护小区地下门禁系统的公告(五)
尊敬的**业主:
近日C座地下一层门禁发生人为损坏事件,已通过监控录像找到当事人,鉴于该当事人并非故意行为,在进行了相应赔偿之后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物业公司将于近日更换C座地下一层的门及门禁系统。
经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决定,如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将采取如下措施:
1. 将在**花园业委会博客上向全体业主公示监控录像内容,当事人姓名、楼座及房间号。
2. 地下一层、二层门禁系统价值3000-5000元人民币,如被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 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4.对行为特别恶劣的当事人,业委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提出刑事诉讼。
**花园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敬告全体业主及租户,请大家共同维护及爱护小区共有财产,相互监督,如有业主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通知物业公司或业委会。
北京市朝阳区**花园小区 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委员会 **花园项目部
20xx年11月14日 20xx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