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000
③计算应纳税额(即抵税)
应纳税额=300×17%-(144.5-20)=-73.5(万元)
④计算免抵退税额(即算尺度)
免抵退税额=500×13%=65(万元)<73.5(万元),可全部申请退税
⑤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应退税额=65万元
免抵税额=0
期末留抵税额=73.5-65=8.5(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6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50000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8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85000
3、三月份,免税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本月无内销。
①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300+50)×(1+20%)=420(万元)
借:原材料4200000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3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关税700000
②出口的会计分录与前2个月类似,不再赘述。
③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剔税)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20×(17%-13%)=16.8(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3%)-16.8=7.2(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7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2000
④计算应纳税额(即抵税)
应纳税额=0-(0-7.2)-8.5=-1.3(万元)
⑤计算免抵退税额(即算尺度)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20×13%=54.6(万元)
免抵退税额=600×13%-54.6=23.4(万元)
⑥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应退税额=1.3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3.4-1.3=22.1(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13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2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34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85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85000
(二)进料(来料)加工企业
案例:某公司从事对外加工业务(以及国内销售业务),对外加工出口A产品,发生国内成本:国内材料成本10,000,000元、国内其他成本(工资、折旧等无进项税金)40,000,000元。
1.该业务采取进料加工方式
A产品当年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外汇兑换率)170,000,000元,加工A产品进口材料成本(当年海关核销免税组成计税价格)100,000,000元,当年应退税额1,500,000,000元。
适用“免、抵、退”出口退税政策,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A产品税率17%、退税率13%,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3%。
进料加工方式效果计算:
(1)销售收入:
170,000,000元
(2)销售成本:152,800,000元,其中:
进口材料成本:100,
000,000元
国内材料成本:10,000,000元
国内其他成本:40,000,000元
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
170,000,000元×(17%-13%)-100,000,000元×(17%-13%)=2,800,000元
(3)应交增值税:-免、抵税额=-〔(出口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退税率-应退税额〕=-〔(170,000,000元-100,000,000元)×13%-1,500,000元〕=-7,600,000元
(4)销售税金及附加:-免、抵税额×(7%+3%)=-760,000元
(5)利润=(1)-(2)-(4)=17,960,000元
2.该业务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加工费免征增值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计入成本,A产品当年来料加工费65,000,000元。
来料加工方式效果计算:
(1)销售收入(来料加工费):
65,000,000元
(2)销售成本:51,700,000元,其中:
国内材料成本:10,000,000元
国内其他成本:40,000,000元
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10,000,000元×17%=1,700,000元
(3)应交增值税:0元
(4)销售税金及附加:0元
(5)利润=(1)-(2)-(4)=13,300,000元
3.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比较及选择
加工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中,进料加工:销售成本=进口材料成本+国内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销售税金及附加=-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来料加工:销售成本=国内成本+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金,销售税金及附加=0元,因而:
进料加工利润=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国内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
来料加工利润=来料加工费-国内成本-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
根据这两个公式,对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进行比较、选择:一般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发生的“国内成本”相同,企业选用进料加工方式还是来料加工方式利润大,只需比较进料加工的“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差额与“来料加工费-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差额大小,选择差额大的加工方式。
本文案例中,进料加工的“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差额(67,960,000元)>来料加工的“来料加工费-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差额(63,300,000元),进料加工利润(17,960,000元)>来料加工利润(13,300,000元),该公司应选择进料加工方式。
本文以上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比较及选择是在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规定下进行的,实际上我国有的省市规定(如山东省地税局)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要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在这种规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