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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家VS白象:粉丝打虎记

[类别:竞争发展] [更新:05-02 11:11:55] [浏览:6870 次]

    而天平的另一端,白象也雄心勃勃。去年7月18日,白象在河南新郑经济开发区的方便粉丝生产线正式落成,“在粉丝这块我们有单独的5年规划,将投资5亿元,目标是做到行业第一。”这次,白象也没忘“刺激”一把远在成都的白家,有意无意地提到“下一步我们将在四川设厂。”

    随后,本刊记者也辗转联系上了白象食品集团品牌部公关经理邓敏,对于与白家长达两年的争端,他已不想说太多,只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已有定论,白象会更加专注于自身的发展,但他也表示,“如果白家有新举动,白象也会予以关注。”

    中国生产力学会策划专家全国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河南赢想力营销策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新对此事发表的点评如下:

    从此一案例的发展情况来看,白象无疑是一个成功的商业运作,这种成功在于白象粉丝借力与白家的商标纠纷而使自己的新产品一次运作就达到了与行业翘楚、第一品牌白家比肩而立的市场形象,而且让白家在法律面前似乎站在了被告席上。

    但是,从商标注册管理专业角度,我们不难看到白象自己是有那么一些不合乎商标自身管理规律的强词夺理因素,在道德的审判台上白象也不可能收获那么美满的形象。因为,无论法律的最终审判是什么,“白家”和“白象”都是有明显分别的两个商标,不具备被歧义、误解、混淆的任何要素,借口“家”和“象”的“豕”字底字形近似而判定白家侵犯白象商标权是十分牵强附会的,可见河南省高级法院法官对于商标知识的无知,而其最终是否混淆更应该由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给出专业解释或在国家商标局指定法院受理商标侵权似乎更为合适—因为毕竟河南省高法与白象总部在河南省之间存在被社会公众误解的地缘关系和保护关系的,那么为什么不可以适当回避?从品牌运作的时间历程看,白家粉丝上市很早,作为粉丝市场第一品牌去侵犯一个粉丝市场没有任何知名度的白象似乎无法让社会公众相信如此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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