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多年粉丝的四川白家突然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包装和自己类似的方便粉丝。于是,就把这家“模仿”自己的河南白象集团告上了法庭。
这边官司还没完,那边,白象反戈一击,又以商标侵权为由,将白家告上了法庭,控告白家模仿自己的白象商标。
双“白”之战由此开始。2009年,官司尘埃落定,先发制人的白家落败。
白家为何失败?白象缘何胜诉?当我们回头再来看其中令人眼花缭乱的恩怨纠葛时,会发现,它带给我们的的不仅是关于商标保护的启示,更是企业如何在激烈市场竞争下做势、借势发展的范本。
2008年,周正龙以一张“华南虎”照片演绎了一场举国关注的周老虎事件,真真假假,扑朔迷离。一只老虎,能够拨动亿人心弦,也称得上是传世佳作了。
在另一个与人民生活更加息息相关的行业,一包方便粉丝也赚足了眼球,两个食品行业里的重量级企业,站在公众的观望台上,上演了一场更为蔚然壮观的粉丝“打虎”记。
初战:
白家初告捷
白象粉丝被撤柜
粉丝“打虎”的两个主角之一,就是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家)。
2007年之前,白家在方便粉丝行业里一枝独秀,就连昔日行业里的老大哥——光友,也被其远远地甩到了身后。
2005年,当白家的销售额达到3亿元的时候,董事长陈朝晖大手一挥,开始了其全国化的战略,先后在北京、宜宾、成都等地建设了三大基地。在陈朝晖的眼里,方便粉丝的市场至少要达到方便面的十分之一,也就是30亿远左右,市场前景相当广阔。
直到2007年6月,白家的市场人员突然在郑州市场上发现多款与白家外包装相似的白象方便粉丝,同样打上了“正宗四川名小吃”字样,LOGO字体也为竖排加框,两者容易混淆,难以辨别。
彼时,白家的全国化略显成效,正准备在全国市场大展宏图,未曾想却突然横生枝节,一直专注于方便面产业的白象也想分走一杯羹。白象方便粉丝的突然上市,引起了白家高层的恐慌。白象集团是方便面产业里的大鳄,年销售额达40亿元,位列行业前三甲。多年来,白象是以生产中低档面著称,进入2007年,白象集团一方面推出了定位中高档的“大骨方便面”,一方面推出“白象方便粉丝”,一脚踏进了白家经营多年的领域……
白家虽然占据了方便粉丝市场的半壁江山,但3亿元的年销售额,在白象面前只能做个“小弟弟”。
于是,四川白家食品公司董事长陈朝晖想要此事私下解决,“白象毕竟是大企业,多少也算同行,撕破脸皮对彼此都没好处。”
但此时的市场形势却令白家高层大为震惊。被派往市场摸底的员工反馈:白象方便粉丝已铺进了郑州世纪联华在内的12家大型主流超市和批发市场,省内郑州、开封、洛阳等主要城市都有白象方便粉丝销售,9月份,白象开始在河北、内蒙古、北京、天津、山西等地攻城略地,来势相当凶猛。
2007年9月,白家分两次给白象发去律师函,在后一封律师函中,白家要求白象公开赔礼道歉,并提供相关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记录;5日之内,白象集团应主动和白家粉丝进行联系,并提出善后事宜的解决方案。
白象对此并未理睬。两周后,各大媒体收到了一封来自于白家的“捉鬼”新闻稿,措辞严厉,“白象行为恶劣、明显故意、不可原谅,且急火攻心,铤而走险,白家粉丝已仁至义尽”。白家在稿子中鲜明提出了将诉诸法律,称将依据《专利法》相关规定,向白象索赔500万元。
作为国内方便食品行业索赔金额最大的专利侵权案,双“白”之战引发各方关注。
当年10月21日,白家以“外观专利”遭侵权为由向潍坊中级人民法院对白象提起诉讼,要求白象停止侵权行为。在提起诉讼之前,白家就给白象方便粉丝的经销商,包括郑州易初莲花在内的11家超市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销售白象侵权产品。
www.liushuye.com在白家的强烈抗议下,白象方便粉丝在全国一些区域遭到了撤柜处理,一些经销商还曾信誓旦旦地表示,对已经上架的少量白象产品售罄后不再进货。
再战:
白象反戈一击
控告白家侵犯白象商标
就在白家以“受害者”身份博得了市场同情之时,白象也开始暗蓄力量,准备反戈。
接下来的事情的发展让白家始料未及,看似十拿九稳的官司竟然出了意外。2007年11月,白象反戈一击,以商标侵权为由,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白家告上法庭。也就是说,白象品牌早于白家,白家模仿了白象的商标。
原来早在1997年12月12日,河南省粮食厅粮油食品公司就申请注册了“白象”商标,并于2001年1月14日获得了第1506193号注册证书。该商标为“白”和“象”两个汉字上下排列组成的文字商标,字体属行楷、舒体。注册的保护范围包含方便面、挂面和其他面粉在内的7类面粉食品。并将方便食品、米面、面粉、面条及米面制品和豆粉等作为“类似群”。
白象的在起诉书中称,白家竖排商标与白象LOGO相似,首字皆为白,且“家”与“象”皆为“豕”字底,容易混淆。白象早在2002年就取得白象竖排商标,鉴于此,白家的竖排商标存在严重的侵权行为。
白家是在2001年12月拿到注册号为“1686854”的商标注册证,在30类粉丝、食用淀粉等商品类别上注册横排“白家”中文和拼音商标,字体为行楷。2001年4月5日获得外观设计证书,白家在进行产品外观包装设计时,设计师基于美观的原因将包装上的“白家”商标设计成了竖排。
显然,在商标注册上,白象走在了前面。戏剧性的一幕开始出现,大喊“捉鬼”的白家这时突然发现,自己居然才是那个“鬼”。一个被自己生养了快十年的孩子突然被别人告知,这孩子不知自己的。这个打击让白家创始人陈朝晖说不出的郁闷。
2007年11月23日,白家状告白象专利侵权案在潍坊开庭,控辩双方针对白象是否侵权一案各自举证,交锋激烈,未有结果。
2008年3月,白象状告白家商标侵权案开庭。当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白”字,字音、字形、字意完全相同;“家”和“象”均是上下结构,下半部相同,且白家公司在书写中使用的“家”字与“象”相似,同时两者在市场销售渠道、消费群体上具有共同性,“白家”构成了对“白象”商标的侵犯。
决战:
10年白家养大白象“孩子”
终审被判侵权
白家不服,随后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上诉。4月,白家又以白象侵犯知名商品外观设计、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在公司所在地成都将白象告上法庭。
但白象似乎早有准备。
坊间流传着这样一个版本。2008年5月底,一名代表白象的律师秘密抵达成都,此行的目的就是替白象传话给白家,希望双方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