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总公司:
我公司承建贵单位**住宅楼工程。该工程结算已送给贵公司审核约有一年,至今没有结果,请贵公司在近期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对该工程结算我公司提出如下请求:
1、该工程是在20xx年7月26日投标,合同签定是20xx年8月1日。
2、根据海南省建设厅文件琼建定[20xx]193号文是20xx年9月20日发行。
3、本工程以中标价作为预承包价,中标价外工程以竣工结算为准。预承包价是作为合同拨款依据,而不是一次性包干。
按以上几点条件请求工程结算应执行海南省建设厅发行[20xx]年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年海南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20xx]年海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建筑工程总公司海南公司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