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宴 协 议 书
(编号: ) B
甲方:×××酒店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婚宴承办人 ,于 年 月 日(午、晚)在×××酒店举办婚宴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宴会布置
1、甲方在饭店 厅根据乙方要求按圆桌形摆 桌,其中设主桌 席。菜金每桌(10人)人民币 元,自带酒水另加收菜金的10%服务费。
2、乙方在饭店 厅订包房 个(共 桌),包房名称为:
。菜金每桌(10人)人民币 元,自带酒水另加收菜金10%的服务费。
用餐时间: 开始上菜 乙方帮忙人员到店时间:
3、乙方娘家席,在饭店订包房 个(共 桌),包房名称为:
。菜金每桌(10人)人民币 元,自带酒水另加收菜金10%的服务费。
用餐时间: 开始上菜 乙方帮忙人员到店时间:
4、乙方可以于 月 日 点以后将婚宴所用物品按照饭店指定路线运至餐厅。
5、乙方应按预订桌数交费,若减少或超出预订席数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允许乙方预订桌数与实际开席上下浮动2桌(预订低于 桌的,上下浮动1桌),如超出则按实际桌数结算,如达不到预订桌数则未开的宴席将按每桌所定宴席标准的70%收取赔偿。
6、乙方聘请的 婚庆公司最迟在宴会开始前三天与甲方签订服务协议书,按照服务协议履行方可准入。
二、婚宴优惠项目
1、提供宴会厅门口签到台2个及婚宴指示牌1个;
2、每场提供客房标准间(或新郎新娘更衣间)一次/一间(4小时)。
三、订金
为保障双方权益,乙方于 年 月 日交纳订金人民币 元整,预交订金收据号码为: 。
四、物品入店、离店要求
1、乙方一切物品请于约定时间搬入饭店 厅,在婚宴结束后搬离现场,如因某种特殊原因不能搬离现场需要将物品存放在甲方场所,甲方将收取保管费 元/日(免折扣)。
2、乙方搬运任何物品,必须由甲方的员工通道进入。
3、为确保乙方的物品安全,甲方不参与搬运物品。
五、取消宴会的赔偿
甲乙双方如因单方面原因导致宴会不能如期举行,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1、如一个月内取消,赔偿全部订金的50%;
2、如半个月内取消,赔偿全部订金的100%,
3、双方商定的宴会时间至 (时间)结束,延时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影响到下场接待安排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悬挂宣传气球或燃放鞭炮等危险品时,必须事先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结账
乙方婚宴结束离店前按合同商定条款金额当日结清,合同外发生的消费,婚宴当天按饭店规定由乙方以现金结清,如有延期结算每日按总金额的2%加收滞纳金。
七、乙方在饭店举办婚宴期间,如遇国家政府部门征用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甲方需帮助乙方调整场地及时间,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其他约定
1、乙方自带酒水、商品等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2、请乙方客人爱护甲方饭店一切公共设施及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将照价赔偿(如:转盘、杯子、台布、桌椅、餐具等)。
3、为保证宴请地点的安全、清洁,乙方婚礼期间请勿使用礼宾花炮、粘性彩带、鲜花瓣等污染物品,如造成甲方地毯污染的,将根据所污染程度予以赔偿。
4、乙方如粘贴宣传品必须事先通知甲方联系人或餐饮预订部,经同意方可用透明胶粘贴,不可损坏酒店墙面及壁纸。
5、音响设备只限在宴会厅内使用。
6、在婚宴进行中,如服务质量及菜肴产品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代表进行联络,甲方会全力给予解决。否则甲方将不予接受婚宴结束之后的任何投诉。
7、乙方应聘请具有正式营业执照的婚庆公司。
九、如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XXX法院依法解决。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此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全体员工恭祝您婚宴顺利进行,祝新郎新娘永结同心,白头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