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正好也适用了“20/80”法则:即花费企业20%的销售费用的销售人员带来企业80%的销售业绩,花费企业80%销售费用的销售人员却只给企业带来20%的销售业绩。但企业要长期发展,要储备销售人才,要形成销售团队,就不得不承担这看来不成比例的开支,但这笔开支付出了,就要落到实处。
8有无“呆账、烂账,死账”
做为企业的负责人,我真不愿提到这6个字。但是,在销售行为中,只要销售行为存在一天,这“三账”就有存在的可能。很多企业在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三账”中销售人员和企业的“分红”比率,但这只是一个字面上的约束,执行起来很难,难于上青天。果真出现了“三账”,企业要严格追究起来,那就是销售人员甩膀子走人,和企业分道扬镳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