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收取宾客押金程序(二)提要:如果客人使用信用卡付款,首先确认其信用卡是否为本酒店所接受的信用卡
更 多 精品法规酒店收取宾客押金程序(二)
1.程序
1.1当客人入住时,需收取其住房押金,首先询问客人以何种方式付款。
1.1.1如果客人使用现金付款,在其预住天数基础上,除多收一天房费外,如客人要开通长途电话及酒店其它消费点签单,按酒店规定收取押金。收取现金时,应当着客人面点清,唱收并验明钞票的真伪,然后为客人开具“押金收据”,写清宾客的房号、金额及收款人处签名。请宾客签名后,将凭证客人联交于宾客,并提醒客人退房时出示,凭“押金收据”退押金。
1.1.2如果客人使用信用卡付款,首先确认其信用卡是否为本酒店所接受的信用卡,在pos机上直接提取相应的授权。并请持卡人在空白卡单上签名,核对无误后将信用卡及证件交还给客人。
1.1.3内卡借记卡和储值卡,只能在退房时使用,不能作为押金。
1.1.3协议单位签单挂公司帐,如客人要求签单挂帐,首先询问客人的单位名称,查看电脑中客人所报出的单位是否可能挂帐,若客人是有效签单人,其签名要与电脑中的预留签名模式一致;若客人不是有效签单人,应礼貌告知客人必须由有效签单人签字方可挂公司帐。特殊情况应由销售部经理确认并在临时入住登记单上签字担保。
1.1.4如宾客是多间房统一由一人付款,应礼貌请付款人在“付款承诺书”上签字。纪律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