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小学关于财务报销与借款的规定提要:经办人在购物(消费、雇用劳务)后应索取正式税务发票,在发票(其他票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背面签名、填写好购物用途
www.liushuye.comz小学关于财务报销与借款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报销的规定
(一)、报销时间:每月6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销地点:财务室
(三)、报销程序:
1、经办人在购物(消费、雇用劳务)后应索取正式税务发票,在发票(其他票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背面签名、填写好购物用途。
2、经办人持发票到总务处,总务主任审核签名。属于购买物品的,要由管理员进行物品登记。
3、经办人持总务主任审核后的发票到校长室,由校长签名批准。
4、经办人持校长签批的发票到财务室,会计注明列支账户科目并记帐,出纳员方可付款,手续不全任何人无权报销。
二、关于借款的规定
(一)、借款人员: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借款事由:学校公务。
(三)、借款程序:
1、小额借款(500元以内)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总务主任审核→校长签批→会计记账→出纳员付款
2、大额借款(500元以上)
借款人提前请示校长→校长通知总务处→总务主任安排财务室在1天内准备款项→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总务主任审核→校长签批→会计记帐→出纳员付款
3、支票借款
借款人请示校长后填写借款单→总务主任审核→校长签批→出纳员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并填写支票存根→借款人签名→会计在支票上盖章→出纳员留下存根支付支票
(四)、还款事项:
1、教职工借款应遵循随借随还原则,报销后立即归还借款,否则,出纳员有权从报销款中抵扣。
2、教职工支票借款,应在购物后履行报销程序并收回借款单销毁。
三、 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