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司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提要:综合部是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上岗基础教育和组织对培训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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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保证所受培训人员满足有关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企业与质量有关的全体人员的培训控制。
3. 职责
综合部是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上岗基础教育和组织对培训效果评估。
4. 工作程序
4.1 培训需求的确定(见《各岗位人员任职要求表》)
4.1.1综合部应于每年12月份将《培训需求表》发至各部门,了解各部门的培训需求。
4.1.2综合部综合各类情况,在1月份编制《培训计划表》,确定培训内容方式,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1.3各部门有临时培训需求,应该及时报管理者代表,由综合部编制临时培训计划,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2 培训内容和方式
4.2.1培训意识和能力
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活动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内部质量审核员等,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
4.2.2培训内容
①对质量有影响的各岗位职工,系统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工作培训;
②检验及其他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技能、技巧和经验,并进行专业知识培训,通过考核取得资格、持证或经本企业认可后上岗;
③新员工培训
a)本企业基础教育:包括本企业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本企业一个月内,由综合部经理组织进行;
b)部门基础教育:学习本部门工作手册的主要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c)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生产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质部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书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④提高职工素质和管理技能的培训。
⑤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4.2.3培训方式
①内部培训
采取请老师(内部或外部)在企业内上课的方式,对各类人员进行的培训,每次培训都应签到并进行考核。
②外派培训
a. 对计量、检定、内审及特殊工种(如驾驶员、电工等)人员,应委托国家指定的认可机构代培;
b. 凡需外派培训人员,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c. 经外部培训并取得资格的人员应由管理者代表确认。
4.3 培训实施
4.3.1综合部负责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必要时各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4.3.2综合部应做好各项培训记录工作包括:内部培训教材、课堂记录、培训签到、试卷、评分标准、成绩、资格证书等。
4.3.3本公司应建立并保存培训档案,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期限予以保管。
4.4 资格考试、确认
对有培训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取得资格发放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并由综合部发放特殊工作人员任命书予以确认。特殊人员包括:
①有关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涉及人身设备安全,必须经过培训,考核认可才能上岗工作的人员,如驾驶员、电工等;
②有关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种,经考核才能符合要求的人员,如电工、内部质量审核员等;
③企业内规定的某些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工作岗位人员,如:检验过程的操作人员。
④所有取得资格人员的资格证由综合部负责存档,以确保其有效性。
5.相关文件
5.1《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