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提要:每月一次,对防范区域内所有单位(部门)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主要防止灭火器、消防栓皮管龙头、消防标记、应急设备等设施过期
: 人事区机关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消防工作是机关事务管理局重要的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区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消防工作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检查作为保安、门卫值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值班保安、门卫要把防范火灾作为重要内容,发现隐患、苗头要及时处置,并上报分管领导,一旦发生火灾,须按照《火灾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严格操作。
二、每月一次,对防范区域内所有单位(部门)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主要防止灭火器、消防栓皮管龙头、消防标记、应急设备等设施过期、移位、丢失、损坏等情况。
三、局职能科室(服务中心)对安全值班人员要进行监督、检查,对巡查负责、遇事处置得当、有效防范事故的工作人员要予以奖励,对不负责任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四、在重要节假日之际,要组织骨干人员进行突击检查,以座谈会的形式,分析当前安全形势,汇总各方面检查资料,做好节前安全动员。
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