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运行程序提要:公司领导及各部室凡到各分公司检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表,当日交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一份,由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当日值班人员登记做好台帐
冶金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运行程序
为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行使、发挥其应有的实际作用,及时收集、传递安全信息,监控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迅速应对、处置生产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现将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运行程序制定如下:
运行程序共分为四个步骤:信息收集→信息整理→隐患处置→督查整改和验收。
一、信息收集
通过三种渠道进行信息收集。
(1)当日值班人员负责通过电话讯问、视频监控收集安全信息,并做好记录。
(2)公司领导及各部室凡到各分公司检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表,当日交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一份,由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当日值班人员登记做好台帐。
(3)其它信息,如接到安全隐患举报电话、上级指令及上级安全检查情况等。
二、信息整理
通过信息收集,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当日值班人员,将安全信息的时间、来源、检查人员、安全隐患内容等做好台帐,按照危险程度将隐患分为两类。一类为:一般安全隐患,指车间、分公司组织在一定期限能够自行解决整改的隐患;二类为:重大安全隐患,指车间、分公司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需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下达整改指令,并由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方案,由总公司协助限期整改的隐患。
三、隐患处置
1、一般隐患:由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当日值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电话询问、视频监控录像发现的一般隐患,当日电话通知分公司值班经理或者分公司综合办传达,由分公司当日处置;对各部门现场检查出的一般隐患,由检查人员在现场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及整改措施,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2、重大安全隐患:凡是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当日值班主任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并通知相关部室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由生产单位按照方案或措施进行整改,方案制定部门要现场技术指导;对可能危及职工生命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停产通知。
四、督查整改和验收
督查验收组根据安全隐患指令及整改方案、措施、期限,按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合格的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通知书,并将回执信息反馈到指挥中心;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验收,责令继续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制》给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