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制度提要:评价时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总结、分析、形成报告,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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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本单位实施标准化系统的策划、执行、符合性、绩效全过程做整体的内部评审,达到发现问题,制定纠正预防行动,更新与完善系统全过程的行动与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施标准化的具体情况及规划,制定本单位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计划,每半年一次,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二、根据评价计划的内容和要求,评价应成立“评价领导组”,有总经理任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和分公司经理及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
三、参加内部评价人员的要求:
1、熟悉相关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
2、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
3、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与技能。
4、具备操作内部评价过程的能力。
5、具备辨别危险源与评价风险的能力。
6、具备标准化系统评价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四、标准化系统评价必须对下列事项做出评价结果。
1、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2、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3、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4、统计技术在标准化系统中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5、信息技术在标准化系统中的使用情况;
6、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7、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8、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9、纠正行动;
10、与相关方的关系。
五、内部评价应采用下列方法及技术要求:
1、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
2、通过记录回顾。
3、现场情况检查。
4、采用统计技术和信息技术对标准化系统进行评价。
六、评价时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总结、分析、形成报告,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七、评价结果分析必须包括以下几方面:
1、标准要求得分分析。
2、策划、执行、符合性与绩效得分分析。
3、工伤事故率与百万工时死亡率趋势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