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药剂科药剂调配常规提要:遇有配伍禁忌、涂改、超剂量等,建议处方医生更正,重签名后始可调配;若对患者确系有害,则与处方医师研究解决
来源自 维修XX医院药剂科药剂调配常规
一、处方审查
(一).调配者须按照规定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门诊号或病床号、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医生签字、日期等是否正确完整,并注意下列各事项:
1、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
2、遇有配伍禁忌、涂改、超剂量等,建议处方医生更正,重签名后始可调配;若对患者确系有害,则与处方医师研究解决。药剂人员不可自行更改处方。
3、有短缺药品时应将原处方退回,由医师更换它药,药剂人员不得擅自用其它药品替代。
4、须经批准的限用药品,必须按规定手续办妥后才能发药。急救时可先发药,后办手续。
5、处方限量:一般处方以3日为限,最多不超过7天,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毒、麻、精神药品处方按卫生部有关的毒、麻、精神药品的规定加强管理。毒、麻药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剂量,不得长期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急诊用急诊专用处方。
6、非本院医师的处方,不得在本院取药。本院医师处方权,须由该科主任提出,报院长批准,经医教科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送药房留样,未有签字留样所开处方不予发药。调出本院人员,医务科应及时通知取消。
(二).处方审查完毕后,再计价交款,一切手续办妥后,调配者再按处方的药物剂型书写标签药袋。门诊患者应写姓名、用法、注意事项、发出日期;住院患者应写科别、床号、药名、含量、规格、数量、用法、发出日期。
二、调配
(一).调配前应该对瓶签、药袋、处方内容与药品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始可调配。
(二).调配中应遵守调剂技术操作规程,保证配方质量用药安全。
(三).调配中药时,应按处方药品的先后顺序,放入盘中,以便查对。须包煎的药品应装入布袋中;须冲服烊入,先煎后下之药品应另包;大块、坚硬之药品,应捣碎后调配。
(四).调配完毕,复核无误后,调配者在处方上签名。
三、检查
(一).须由调剂室负责药师或富有经验的药师(士)负责,在发药前认真核对药品、瓶签、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一致,药剂的一次量与总量是否相符。(二).以感官检查药剂的色、嗅、味、澄明度。如有疑问,先询问调配者,必要时可采用快速分析法进行检查;如有错误,应查明原因,立即纠正,及时登记,检查者应签名。
四、发出
(一).门诊处方配好后,即呼唤患者姓名,并注意其年龄、性别,核对无误后始可发给,同时将用法及注意事项交待明白。
(二).科室药品经检查无误后,按病区科室分别放置固定位置,护士领药时应当面点清并签名。如遇新药或特殊用法时,必须向护士交待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