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经理安全职责提要: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报告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员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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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执行国家和劳动部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保证员工安全和健康。
2.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报告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员工的监督。
3.组织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对重大隐患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总务处、后勤集团安全领导小组。
4.在安排或审批生产、维修活动中,要坚持"五同时"的原则。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和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检查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对新工人上岗和临时工上岗后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制度。
7.组织检查女工特殊保护工作及落实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
9.接到学校或中心安全部门发出的《安全整改指令通知》后,在限期内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
10.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有关违反劳动保护法则、 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