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规定提要:如当天取出的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未用完的,必须在当天下班之前将其倒回原来的容器内或其它规定的容器内,盖好盖子,再放回危险化学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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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燃易爆品取用前必须到公司规定的管理人员处申请并登记,一次性拿取量只能是当天的使用量,不能一次拿2天以上的使用量。
2、如当天取出的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未用完的,必须在当天下班之前将其倒回原来的容器内或其它规定的容器内,盖好盖子,再放回危险化学品仓。
3、在公司内用易燃易爆品时,必须确认使用地点周围有无其他人在做明火作业,或可能会产生火焰或火星的作业。如有,必须通知该人员停止作业,或改变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地点(即搬到别的地方使用)。
4、使用易燃易爆品,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以免中毒。但绝对不能在冷气机、空调、除湿机、空压机的进风口(或窗)及附近等地方使用,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5、使用易燃易爆品时,严禁烟火。必须轻拿轻放。
6、不能直接去闻危险化学物品的味道。以免中毒。使用 时必须戴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等。
7、燃易爆品等危险化学品必须有明确 的标识或警示标志。
8、不得将公司的易燃易爆品私自用于公司规定的用途以外的其它用途。
9、公司的易燃易爆品包括:天那水、亚司通、白电油、甲醇、乙醇、三氯乙烯、煤油、汽油、柴油、液化气、防锈油等等生产所用到的具有易燃易爆性质或其它有毒的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