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提要:急救药品必须建立交接登记本,每班进行交接登记,保证每日进行检查、核对,做到随用随补,保证其使用率为100%
制度中心医院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每周校对,每月清点一次,由护士长负责领取、报损。
2、急救药品应根据药品的种类与性质将针剂、口服与外用药按顺序、编号分别放置在固定的位置。
3、护士长及专管人应定期对急救药品做好清点,检查工作,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破损、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涂改一律不得使用,并做好更换登记。
4、急救药品必须建立交接登记本,每班进行交接登记,保证每日进行检查、核对,做到随用随补,保证其使用率为100%。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急救药品挪作他用或转借他人,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6、毒麻及精神类药品,按规定开据、使用、登记,设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