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学商店安全责任书提要:制度责任1、采购冷饮食品和学习用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并保存这些单据
源自 制度第二小学商店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学校与安全负责人签订如下商店安全责任书:
一、制度责任
1、采购冷饮食品和学习用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并保存这些单据。
2、除冷饮食品外,严禁向学生出售小食品、玩具、有奖销售券、烟、酒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
3、严禁出售瓜子、花生、甘蔗等有碍于学校环境卫生的食品。
4、保持商店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归店经营。
5、卫生许可证要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6、食品分名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7、不出售“三无”食物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8、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及时消毁。
9、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专用售货工具。
10、及时消除垃圾箱内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11、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装食品。
12、从业人员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3、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二、目标责任
1、学校商店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2、学校商店责任事故伤亡率为零。
三、奖励与处罚
对商店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或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发生商店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2、辞退。
3、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4、追究安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人:
分管领导签字:
校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