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关于20**年度物业审计报告的意见提要:就物业管理处自20xx年以来单方面决定**园分摊其总公司的第三方专业费用和数额是否合理的问题
源自房地产资料小区业委会关于20**年度物业审计报告的意见
尊敬的**园全体产权人:
**园业委会于20xx年2月19日委托华闻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园区业主,首次对**园物业管理处的财务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对其于20xx年2月26日提交的审计报告结论,提出了业委会的初步意见(见业委会20xx-JY-02公示文件)。
随后,业委会对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除了物业管理处在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仍须继续改进外,业委会认为主要有两个重要问题需要物业给予澄清:
1)1999年以来,往来于物业管理处和开发商之间约1100万元的对冲账目的依据及合理性;
2)自20xx年以来,物业管理处以一般商业实践原则为由,单方面决定**园分摊了其总公司的第三方专业费用和数额。
针对上述两个问题,业委会同物业管理处之间又多次进行了讨论和交涉,物业管理处也应业委会的要求,多次提交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给予解释和澄清。但由于涉及专业、政策、时间久远等因素,业委会认为应将其以上两项问题交予相关机构认定其合理与否。
在此基础上,业委会决定:
1、独立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就其1999年以来,往来于物业管理处和开发商之间约1100万元的对冲账目的依据及合理性进行专项审计,业委会将尊重并接受审计结果,同时保留根据审计结果继续追诉的权利,并将结果向业主公示。
2、就物业管理处自20xx年以来单方面决定**园分摊其总公司的第三方专业费用和数额是否合理的问题,将通过向相关政府机构询证等方式予以确认,同时将保留根据询证结果继续追诉的权利,并将结果向业主公示。
业委会将继续关注和监督**园物业管理处的财务规范运作,尽可能的减少和避免园区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园业主委员会
20xx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