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管理制度
1.领饮料时必须净品名、数量(大写)填写清楚,交娱乐部经理或主管,部门经理批准方可生效。根据请领数,发货人须将实发数正确填写在“领料单”上,须经收货人验收无误,经双方签字有效。若有涂改现象,此联单以作废论处。
2.吧员每日领饮料,入库前必须由领班验收复查,并签字。若(验收时)缺货或运输途中损坏,按实物价格赔偿。若验收时采取庇护,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3.营业前吧员必须将每瓶(听)饮料擦干净;营业时吧员凭酒水发放饮料;每餐营业结束酒水员与收银台进行核对,并作好记录,每日酒水报表须当天完成,小票与报表一并交财务部,每月最后一天成本会计对各部位酒水盘点1次,若盘点帐、物不符,按实物价格赔偿。
4.娱乐部经理或领班每日必须检查酒水品种是否齐全,若仓库无货及时上报,以便同采购部协调。
5.员工一律不准挪用饮料归己使用,一经发现提供人、挪用人一并以一罚五的处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大型晚会如有节余,必须填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留存保管,一份交成本会计,按月结算1次,按实物价格给予一定奖励。
6.不得随意改动各类饮料、茶水价格,一经发现,对责任人从重处罚。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