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在本岗位区域工作的同时进行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对自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上报班组长。
2)每个员工应对本岗位所负责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
3)各班组长及时组织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4)接班时应将本班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和存在问题向下一班交待,以保障工作的连续性。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 管理处领导每季度组织主管和班组长对管辖区域、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消防检查情况汇总表》。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处的火险隐患,总结经验教训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4)对管理处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公司或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3、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物业管理部或公司领导根据大楼防火安全的实施情况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不定期对大楼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抽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的落实情况。
3)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总结,填写《消防检查情况汇总表》下发各管理处、专业部门。
4、三级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对烟头等遗留火种是否采取安全有效的预防、处理措施。
3)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使用60W以下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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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乱接电线情况。
5)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残油、气的处理是否安全妥当。
6) 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7)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8)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
9)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