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机制是国内唱片业的困局。“如果在欧美、韩国我做了一首像《爱情买卖》这么火的歌,我的孙子也不愁(钱)了。KTV点歌,上网下载,这些都应该和版权公司分成,现在百度MP3免费就下了。”何欣说。
广告代言本应是网络时代歌手的主要赢利点,但因国内网络歌手形象经营的困局,普遍歌红人不红,人红却红得“土”。接地气儿的神曲,让歌手的形象也跌到了泥土里,难获广告商青睐。何欣说慕容晓晓曾代言过一家整形美容,但拒绝透露价格。即便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凤凰传奇,其经纪人也坦言“凤凰传奇现在不具备广告最大化的价值”。
《江南Style》一出,不少人疾呼中国神曲为何没能这样唱响世界。一方面,不同的版权机制、艺人机制,使中国公司无法投入更大财力制作宣传歌曲。在韩国,唱片公司对艺人多采取雇佣制,艺人拿工资,公司收益大;而中国则采取分成制,且艺人的比重更大。另一方面,较之中国,韩国文化与美国文化走得更近,韩国新一代音乐人往往就是在美国出生,或是在美国读书。而中国推向世界的音乐,从昔日的朱哲琴到今日的萨顶顶,更多是民族的特色的,而非流行的大众的。最终,登陆NBA的《最炫民族风》没能唱出自己的“最强世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