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范文 成功励志 领导艺术 组织管理 企业文化 成本管理 采购物流 项目管理 行政管理 质量管理 生产管理 设备管理 仓库管理 售后客服 经营管理

职业学院收缴违禁物品实施办法

[类别:行政管理] [更新:05-02 11:21:14] [浏览:6993 次]

职业学院收缴违禁物品实施办法提要:全校师生员工均不得买卖、保管、携带违禁物品。凡有违禁物品的

更多资源来自www.liushuye.com

  职业学院收缴违禁物品实施办法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维护学院治安秩序,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收缴违禁物品的工作,由保卫处、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情况下每学期集中时间收缴一次。平时,随时发现随时收缴。

  二、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暴力、色情的书画及音像制品、易燃易爆品、毒品和私藏的公物、学生中可能用于打架斗殴的棍棒、违反学院规定的其它物品。

  三、全校师生员工均不得买卖、保管、携带违禁物品。凡有违禁物品的,应主动上缴学院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因有违禁物品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学院支持和协助公安机关工作。任何人发现违禁物品,均有报告、检举的责任。

  四、对于收缴的违禁物品应做好记载,统一由保卫处进行处理。对违禁物品持有者进行治安教育,追查违禁物品的来源,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情况复杂、性质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五、教职员工应为人师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从严教育要求学生不得买卖、保管和携带违禁物品。


更多资源来自www.liushuye.com
分类导航
热门推荐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