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学音乐教室规则提要:在音乐教室学习及活动人员须爱护音乐教室设备物品,如遇损坏,立即通报音乐组负责人,同时上报总务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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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音乐室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
二、音乐教室教学时间禁止带入一切食物和其它无关书籍、物品。
三、在音乐教室学习及活动人员须爱护音乐教室设备物品,如遇损坏,立即通报音乐组负责人,同时上报总务部门解决。
四、音乐教室设备未经负责教师允许,其它教师、学生不得使用
五、任课教师要爱护和负责保管音乐教室内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外借和转移,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并令其照价赔偿。
六、要保持室内清洁,做到墙壁洁,门窗亮,地面净,上课时教师学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物品。
七、学生进入音乐教室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音乐课无关的事。
八、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教室。
九、音乐课时间音乐教室进行音乐活动由任课音乐教师负责,不得借用为其它教学或活动。
十、音乐教室为音乐教学场所,主要功能为音乐教学及相关活动。其它人、部门借用须申请登记。归还时要及时检查,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音乐室物品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校长批准。物品使用后需及时归还,因管理保存不当,造成丢失或损坏,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