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提要: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园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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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园安全工作。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霞浦幼教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教职工奖励方案
(一)班主任奖励方案
1、每月对班级进行的安全考核,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
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一学年未扣安全分的班级优先。
(二)教职工奖励方案(包括班主任)
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奖励金额在20—100元不等):
1、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
2、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年终考核中给以安全加分,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如遇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二、社会人士奖励方案
欢迎热心人士参与幼儿园的平安校园建设,对于校外关心幼儿园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能及时报给学校,我们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三、举报电话:*** 林老师 18***7 冯老师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