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饭)店客衣收发操作规程提要:根据洗衣单上的洗衣数量与单价,算出金额,如不是加急的,应加收10%的服务费;如是加急的,应加收50%的加急费,算出总额
来源自建筑施工 资料酒(饭)店客衣收发操作规程
1引用文件
《客房服务过程控制程序》(CR/CHX 13-2007)
2操作规程
2.1 收取客衣
2.1.1收发员到服务中心收取客衣。
2.1.2仔细核对洗衣单上的洗衣数量,名称与洗衣袋内是否一致。
2.1.3如客人有特殊的要求,应做好交接。
2.1.4收发员到服务中心时应在《服务中心客衣交接记录本》上签上接收姓名,保证衣物的数量品种准确。
2.2 检查,编号,分类
2.2.1检查衣物有无破损,重污渍或客人遗留物,应及时通知服务中心人员,并由服务中心人员通知客人,由服务中心人员做好记录。
2.2.2按房间号对衣物进行编号,工作要仔细,以防打错,打漏,打混现象发生。
2.2.3编号后,对衣物进行分好类,并按客人的要求进行洗涤,熨烫。
2.2.4对于易褪色的衣物,一定要单独洗涤,以防窜色。
2.3 挂账
2.3.1根据洗衣单上的洗衣数量与单价,算出金额,如不是加急的,应加收10%的服务费;如是加急的,应加收50%的加急费,算出总额。
2.3.2拿着算好的洗衣单到前台收银处挂账。洗衣单白联由收银留存,黄联由洗衣房留存,红联由客人留存,收银挂账后,给洗衣房一张对账单。
2.3.3在《洗衣房客衣收入记录表》上填上日期,房间号及金额。
2.4 送回客衣
2.4.1衣物熨好后,根据打号条与洗衣单按客人要求装入洗衣袋内或挂送。
2.4.2将整理好的客衣送往楼层,在楼层服务员的陪同下,送入房间。
2.4.3送回后,到服务中心在《服务中心客人交接记灵本》上签送回时间及姓名。
3 记录
编号 名称 形式 保存部门 保存时间 索引
JL-FKGC 23-01 洗衣房客衣收入记录表 表格 洗衣房 1年
日期 JL-FKGC 23-02 服务中心客衣交接记录表 表格 服务中心 1年
日期 JL-FKGC 23-02 洗衣单 表格 洗衣房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