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要: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于 www.liushuye.com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xx〕28号)及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实施意见》(赣卫农卫字[20xx]23号)文的要求,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建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落实,现就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引导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创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进一步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乡镇卫生院(防保所)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加强宣传,自愿签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签约乡村医生。
(三)强化考核,持续发展。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并与乡村医生各项经费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内涵,及时调整签约服务内容,有效满足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签约内容
签约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在诊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制度,接受居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的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每月进行审核,并列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三)健康评估。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地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四、签约模式
根据我县农村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可以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以村卫生室和农村居民家庭为签约主体,卫生院(防保所)积极参与并加强指导。
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实施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与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合法执业资格。
乡镇卫生院(防保所)作为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指导单位,要组建由临床、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等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负责本乡镇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签约服务团队与村卫生室形成帮扶关系,实行划片包村指导,针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重点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医疗技术诊疗规范、医疗安全等知识培训,指导乡村医生应用适宜卫生技术、实施基本药物,开展基本卫生服务。对于乡村医生不能独立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计划免疫、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糖尿病、高血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重性精神病筛查等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工作的衔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质保量的开展。同时,加强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各项服务的考核,对服务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检查,使签约服务各项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签约周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农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三)签约形式。在双方充分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农民自愿签约、自愿选择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农民数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农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每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以不超过1000人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