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提要: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努力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源自 于建筑资料zz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特制定zz外国语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努力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要求,夯实学校消防安全防控基础。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行政后勤副校长德育副校长教学副校长
成员:政教处主任、副主任总务处主任副主任
教务处主任、副主任校办主任、副主任
工会副主席、学校团委负责人、
科技楼、实验室、图书室、体育馆等各场馆负责人
食堂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2.下设
⑴消防安全教育组
组长:德育副校长
副组长:教学副校长
成 员:政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副主任校办主任、副主任
总务处主任、副主任、各班班主任
由政教处主任牵头负责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校办主任牵头负责教工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总务处主任牵头负责后勤服务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⑵消防工作管理组
组长:行政后勤副校长
副组长:总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
成员:副主任及全体处室工作人员水电工实验室、图书室、体育馆等各场馆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全体保安人员宿管人员
由总务处主任牵头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⑶消防设施保障组
组长:总务处主任
成员:总务处副主任水电工学生会相关人员
由总务处主任牵头负责全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保障工作。
⑷义务消防队
队长:总务处副主任
副队长:政教处副主任
队员: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全体保安人员全体宿管员全体值班在岗人员
⑸疏散引导组
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兼任火灾疏散引导员。火灾疏散引导定点责任人:
食堂区域----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学生宿舍----相关值班人员、全体宿管员;教学楼----全体班主任及全体在岗人员;实验室、图书室等----相关在岗教师、工作人员。
三、工作任务
1.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⑴负责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⑵构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2.消防工作管理组
⑴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全体成员);
b)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总务处、水电工);
c)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总务处);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政教处);
e)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总务处、水电工);
f)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总务处);
g)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总务处);
h)消防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水电工、宿管人员);
i)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教务处);
j)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总务处);
k)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食堂);
l)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全体成员);
m)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全体成员);
n)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全体成员)。
⑵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a)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政教处、总务处);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政教处);
c)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总务处);
d)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全体成员)。
⑶每日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学生公寓、食堂、锅炉房、配电房)巡查应不少于2次,学生公寓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文印务室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岗位防火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⑷在上述各项检查中,如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3.消防安全教育组
⑴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⑵在学生中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a)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政教处);
b)结合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教务处);
c)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政教处);
d)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随时做好安全教育,禁止学生在寝室抽烟、私接电线、使用明火,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立即教育、制止和纠正,情况严重的报告值周行政、总务处(政教处);
e)利用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其重点是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政教处);
f)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校办)。
⑶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政教处)。
4.消防设施保障组
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总务处);
⑵负责师生的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对有安全隐患的水电设施及时排除(总务处);
⑶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总务处);
⑷保障校内电路电线、燃气管道等设施符合要求,定期检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