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仓库出租合同(仓储合同简版)提要:甲方货物进仓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通知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来源自合同范文大型仓库出租合同(仓储合同简版)
以下为一则仓库出租合同范本。该范本可用作大型仓库出租营业,仓库本身仍由出租人管理运行,实则为仓储合同,而非房产整体出租并交付承租人管理运营。
甲方: 乙方:
住址:**市 层 住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仓库租用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位于 仓库存放货物,此仓库只供甲方储放和中转货物使用,不得用于违法经营活动。如甲方违法使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与此无关。
二、甲方租用乙方仓库,乙方应按仓储业务规范做好货物进(出)仓等工作。乙方应至迟于甲方货物进(出)仓前12小时内做好进(出)仓的各种准备,以保证甲方货物进(出)仓的畅通无阻。若乙方因违反本条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三、收费标准为:
四、甲方货物进仓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通知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货物出仓时必须持有书面通知书(甲方须事先提供提货通知书作样本,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货人情况、提货时间、提货车号等要素)交由乙方具体工作人员,由乙方工作人员参照提货通知书样本核对发货,并详细记录提货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提货车号等资料。若甲方须电话委托发货,应同时向乙方传真已开出的提货通知书并提供提货单位名称、提货人姓名及提货车号等资料,并且甲方应及时补单。乙方若有疑问,有权拒绝甲方的电话委托发货。
五、在甲方货物进(出)仓后12小时内,乙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货物进(出)仓的具体情况,并且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将本月甲方货物的进(出)仓情况及仓储费用结算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在作出确认后于下一月5日前支付该月费用。
六、货物储存期间,如非甲方原因致使货物受损、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七、本合同期间,若遇仓库所占土地被国家征收,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服从转移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给予相应便利。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九、甲、乙双方若有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