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项目物业管理合同样本提要: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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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第1章 总则
第1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名称: 企业名称: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2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办公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3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5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6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7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8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9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11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12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13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14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4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16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年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