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及屋面保温系统供货及其技术服务合同提要:计损耗率的实际定额指标(由乙方做示范样板,甲方工程项目的总包单位以及甲方、乙方和监理共同根据示范样板签字认定此消耗定额,乙方确保示范样板达到此指标
来源 自建筑施工 资料建筑外墙及屋面保温系统供货及其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保温材料及其技术服务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货范围
本协议供货范围为JZ—C(无机活性)墙体保温材料,是淮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墙体保温产品体系(淮南省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登记证,编号: ),其主要组成材料如下:
① A料
② B料
③ 专用添加剂
④ FS-2反毛孔防水剂
说明:
325普通硅酸盐水泥、界面剂或801胶水泥批刮素浆、塑料锚栓用粘接胶等,不在本合同供货范围内。
二、包装规格:
① A、B料 塑料编制袋 0.05立方米/袋
② 专用添加剂 塑料小袋(每立方A料或B料或A+B料,均配比20小袋专用添加剂)
③ FS-2反毛孔防水剂 铁桶 250Kg/桶(配水比1:8,稀释液耗量0.5/kg/平方米)
三、材料定额指标
计损耗率的实际定额指标(由乙方做示范样板,甲方工程项目的总包单位以及甲方、乙方和监理共同根据示范样板签字认定此消耗定额,乙方确保示范样板达到此指标)
示范样板: mm厚保温层(不允许负偏差)=B料 mm厚+A料 mm厚
本合同约定的实际定额指标不小于: 平方米保温面积/立方米,其中材料体积以(A料+B料)的立方数计。
四、系统供货配比
本协议第一条供货范围中的第①到第④项,乙方应按照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图集(五)JZ-C(无机活性)保温沙浆建筑构造》(图集号:皖20xxJ119)中的附录A和附录B的技术指标要求的配比进行配套供货。
五、供货通知
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本层总厚度及其房屋结构、墙体,以及所需基层处理材料数量、规格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应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和确认。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信息,计算出实际需要供货数量,并及时反馈甲方效核。
乙方的送货地址为:
六、合同价格
材料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A料+B料 m3 950元/m3 万元 含添加剂、防水剂
合计
以上价格包含运输费,不含其他任何费用。
七、结算和付款条件
本合同单价固定。
保温砂浆部分的结算总价,按实际工程量对应的供货量结算,工程量由甲、乙双方依据图纸和现场进行核定;
付款条件:
1、第一次货到现场(不少于6万元的货物),甲方不支付货款;
2、从第二次进货起,(乙方需提供原材料检验合格报告)甲方于三日内,付清本次货款。
3、若原材料检验不合格,则乙方应承担重复检测及制样、人工等相关费用,并在结算付款中予以扣除。
八、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提供的墙体面积和技术状态,以及本合同确定的消耗指标和《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图集(五)JZ-C(无机活性)保温沙浆建筑构造》(图集号:皖20xxJ119),计算材料系统供货时各组份的供货数量。
2、向甲方项目的总包单位提供施工方案和技术指导。
3、施工期间向工地派驻技术人员一名。其岗位只能是:对墙体是否达到保温材料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对各组份的配比进行现场把关;对现场施工工序进行监督;对现场施工前准备和养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设计单位提供保温节能计算技术参数,并协助保温节能专项审查。
5、提供保温体系验收乙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6、参与保温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和节能专项验收,负责技术解释工作。
九、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采用外墙保温工程所需的水泥,必须是正规知名品牌32.5Mpa硅酸盐水泥。
2、当保温材料运到工地后,由总包方和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对品种、数量、包装等验货、签收。如有异议,应于当日提出。
3、指定样板块施工区域,并协调总包配合样板块的施工。
4、按约定期限提前通知供货信息和相关技术信息,并核对乙方反馈信息,防止供货量、品种和时间的错误发生。
5、协调乙方派驻人员搭伙(费用自理)。
6、及时核定和支付每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