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一、总则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租、住户)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山市家庭居室装修相关规定和管理规约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装修人、装修单位和物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项目装修注意事项》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二、责任范围
1、业主(或租、住户)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业主(或租、住户)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业主(或租、住户)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来自:www.liushuye.com)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并取得《装修申报登记证》、施工人员办理《人员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前须将装修事宜告知邻里。施工时须将《装修申报登记证》复印件在户门外张贴,将本协议书张贴在装修户门内。《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由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巡查人员张贴于户门内,用于装修巡查记录,装修完工后业主须带此表办理装修检查手续。
3、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应佩带《人员临时出入卡》,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施工。
4、装修前每户应交纳装修保证金 元,由业主(或租,住户)和装修单位各交纳 元,施工人员《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 元/张的标准收取。
5、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业主(或租、住户)签字确认的《装修申报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节假日及交付交个月后的装修按物业服务中心统一规定执行。
6、装修完毕,业主(或租、住户)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或租、住户)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可在装修检查合格7个工作日后退还装修保证金。退保证金时间为每周 。
三、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中山家庭居室装修相关规定和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之条款,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或租、住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须报政府部门审批并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随意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门窗;
(3)未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雨篷、遮阳篷、花架等),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5)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或破坏毛坯房防水层的保护层及防水涂膜;
(7)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8)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
2、在装修前应测试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有堵塞情况的须在装修前报物业服务中心;装修毛坯房或装修时确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3、确定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4、经批准的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应按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颜色等)进行,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5、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生产、商业用途的房屋装修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
6、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及其它未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扣除业主(或租、
四、装修垃圾的清运及处置。
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来自:www.liushuye.com)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由物业服务中心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损坏麿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责任给予处罚。(以下由物业服务中心填写装修垃圾清运具体规定。)
(1)
(2)
五、违约责任
1、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3、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4、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须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5、如业主(或租、住户)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珠海市家庭居室装修相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物业服务中心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六、处罚办法
1、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装修人和装修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中心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珠海市家庭居室装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单位进入住宅区装修。
装修房号: 业主(租、住户)签字:
装修单位负责人签字:
珠海市V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