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鼎峰国际广场
工程名称:样板房公共走道装修等增加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鼎峰国际广场样板房公共走道装修等增加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东莞市中信广场建造有限公司
承包方:深圳装饰集团
签订日期:20xx年11月20日
施工合同
编号:
甲方(全称):东莞市建造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盈大厦15楼
联系 电 话:(0769)22888
乙方(全称):深圳装饰集团
联系电话:0138204
联系人:俞忠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施工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鼎峰国际广场样板房公共走道装修等增加工程
2、工程地点: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村东莞大道东
3、工程概况:样板房公共走道施工图纸范围全部装修工程施工(甲分包除外)、销售中心玻璃幕墙安装工程等。
二、工程承包方式
1、本合同工程样板房公共走道装修部分按图纸内容及现场条件等实行一次性大包干的综合总价承包方式;本合同销售中心玻璃幕墙部分按综合单价承包方式。
2、综合总(单)价包干包括: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管理费、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税金、包材料价格上涨、政府政策调整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样板房公共走道装修施工图纸内所有工程施工、销售中心幕墙安装工程施工。
四、工程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且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合同的要求。
五、合同价款
5.1本合同含税总价暂定为:133247元,大写(¥: 拾叁万叁仟贰佰肆拾柒元整);
5.1.1样板房公共部位装修按施工图一次性大包干总造价(含税)为人民币 75000元,工程竣工结算时,无论任何原因不做调整;
5.1.2 销售中心玻璃幕墙工程:19mm厚钢化玻璃按500元/平方米含税综合单价包干,15mm厚钢化玻璃按330元/平方米含税综合单价包干,(来自:www.liushuye.com)工程量按实结算;
5.2、综合总(单)价视为已包含但不限完成该项目的各项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其它措施费、保险费、公司经营管理费、利润、国家与地方政府各种税金及收费、市场价格的涨跌、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改变的风险、水电费、清洁费、搬
六、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应进行施工准备,总工期共计10个日历天(包含节假日在内),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开始计算。
2、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进场后,施工前期应充分考虑到其它专业施工会影响局部工作面不能完全展开,本条内容并不能作为乙方顺延工期的依据。
4、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范围见后条款)
e)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一周内累计停工八小时;
f)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g)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半成品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影响施工进度;
h)合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乙方在第4条情况下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七、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并结算后15天内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留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三十天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2、各种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甲方每次凭乙方出具的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相应发票付款。
八、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样板房装修设计图纸两套。
2、就近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连接点;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4、审查并确认乙方提交的有关工程资料及材料样板;
5、按时付款,及时组织验收,接收乙方提交符合规定的合格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九、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指派驻工地现场代表俞忠清,并书面通知甲方。
2、开工前5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总计划;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技术措施以及安全措施,并报甲方审定,落实有关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提供主材样板(地砖等),经甲方审批后乙方应严格执行。
3、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指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严格按图纸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并做好各项施工记录;
6、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工作,处理好与周边单位的关系;
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管线;
8、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两套完整的竣工图与验收资料,不得分批分次移交。
9、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有损坏,无偿修复;
10、自行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合同所需的各种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保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及质量符合甲方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有关国家标准。所有装饰材料设备必须是合格优质的产品,经甲方认可后封板封样,以此作为验收的标准。如实际施工效果达不到效果图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用能达到效果要求的材料,直至甲方满意为止。材料封板封样后,甲乙双方签认材料设备清单,材料设备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监理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