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所:
乙方(出让人):中山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
电话:2xxxx3,2xx3
地址:中山市xx镇xx大道路口。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拟终止对位于中山市xx镇xx大街xx花园 号 楼 房的购买。
二、该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共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地产甲方于 20xx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为xx二(20xx)号。
三、合同约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正。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支付甲方楼价总款。
四、本协议签定之日,甲方将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由乙方协助办理转让手续。
五、在办理该房产终止手续时政府所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房地产交易所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中山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签于中山市xx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