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遗留物品的处理
遗留物品的来源:客房、公共区域、餐厅等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地方,由客人或公司职员遗留丢失的一切物品,包括非本区域一切在外的所有物品。
遗留物品的保管:
1、 发现物品后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管家部,向文员详细描述所发现之遗留物品的名称、形状、颜色、品牌等,文员及时通知前台收银。
2、 普通物品以最短的时间内将物品送到管家部办公室,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领班到现场清点登记,当事人在清点登记前尽可能不要离开现场。
3、 交到办公室的遗留物品由文员登记保管,拾获人应确认文员已做登记后才能离开,文员在登记完毕后应通知当值大堂副理。
4、 所有遗留物品都必须锁在失物储存柜子内,存放时要分类储存,贵重物品要交给管家部经理储存在保险柜内,一般物品不论高低,一律交管家部办公室,不得私人占有。
5、 保留时间长度:
食品,包装食品在食品的最后食用期的前三天,最长保留期为90天,无包装的食品最长保留期为30天。
普通食品:最长保存期为90天。
贵重物品:保存期为1年或以上。
招领:
1、 所有拾获人的遗留物品由大堂副理及楼层主管尽力寻找通知失主认领。
2、 客人认领物品时,文员必须确认客人的身份与失主符合时才可给予认领,并须登记好认领人的有效证件,客人签名方可领取。
3、 保存期满后,无人认领的物品将发还给拾获人,拾获人有权在物品保留期限到期时向办公室遗留物品的存放负责人索取拾物。
4、 管家部经理在发现有疑问时有权扣押该项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