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下,厂商关系的选择战略
年初,茅台、郎酒与国内几家著名垂直酒类电商闹出线上销售授权纠纷;不久,某大型电商与五粮液洽谈“小米模式”,五粮液“殷勤接待、不做实质性接触”,近日茅台又高调宣布与几乎全部垂直酒类电商划清界限。
而汾酒、杜康、宋河等酒企,则对电商趋之若鹜,不惜花几百万服务费也要在平台上赚吆喝。
针对上述情况,本文抛砖引玉,挑起对以下5个方面问题的探讨:
1、为什么不同厂家有着如此迥然不同的态度?
2、新时代的三大特点,与经销商的转型类型
3、互联网给白酒带来了什么?
4、立足于营销战略,构建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厂商模式
一、厂家的态度不同,源于电商的性质、厂家的性质
1、关于某些电商的性质
应该说,否定中国的某些电商,并不一定就是否定互联网;恰恰相反,有可能只有否定某些中国式电商,才有真正的互联网。
中国的许多电商,行为的方式、盈利的模式,都与国外同行格格不入,例如,在google就绝不可能买得到搜索排名,排名必须是点击率的自然体现,而中国却可以用金钱来设计,预设陷阱误导消费者;买卖僵尸粉、买卖点击,大概也都是中国特别发达的。
我几乎完全支持联想杨元庆、格力董明珠。
它们与国外的互联网行业似乎完全不同,却似乎与另一条污水沟一脉相承:80年代的点子大师、VI恐吓(做VI就一定成功、不做VI一定死),90年代的“虚假电视+明星谎言代言+暴力传播”的组合,00年代的蒙派保健品恐吓营销,“侯总式”电视购物(虚拟原价+编造关键利益)===
江湖术士流派,一脉相承,今天穿上互联网的外衣。但共性未变:不懂营销型基本规律,不知道基本概念,尤其是把销售当营销;短期行为,噱头,虚假信息,恐吓传统企业,真实价值不足。带有邪气!
怎样营销人性,体现企业正邪。CLAYSHIRKY:“基于爱、正义、共同的喜好和经历,人和人用社会性工具联结起来,一起分享、合作乃至展开集体行动。人人时代已经到来。”国内某大师讲网络营销6大技巧则是:贪婪---对应团购秒杀抽奖;虚荣--对应VIP等级、抢占位置;炫耀--对应微博;窥视--对应隐身;懒惰--对应快捷键网购;好色---对应美女社区,18岁禁入、美女ID等。
拒绝与这类电商合作,是所有营销型企业、战略型企业之理所当然,不能反映企业对互联网的态度。
2、中国白酒企业的类别,决定其对电商短期行为的态度
中国白酒企业的战略,类别繁多,颇为复杂。
基本的分野是销售型与营销型的区别。
(1)短期行为的销售型企业,是某些垂直电商的坚决拥护者、合作者
国营企业:
就具体企目标而言,可以分为追求短期盈利、短期销售量增长(不顾利润、不顾可持续性)、政府面子、品牌价值、职工就业等多种。
其中,最能接受“茅台五粮液所拒绝的某类电商”的,都属于“追求销量短期增长”者,甚至可以不顾利润。背后则可能有面子、就业等复杂因素。
民营企业:
许多民营企业家起家于投机倒把,加上法律对私有制的态度、境外的诱惑,许多企业选择短期行为。而中国投资渠道狭窄,使许多短期行为能够成功,江湖称这种现象为“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如专卖店招商(各行业的加盟者的亏损率大约98%,但不断有飞蛾投火),实体或网络的平台商收“过路费”--
少数想做点事业的民营企业,如果接受了外来投资,如果外来投资者是投机者,是炒作一把、然后上市退出,那么,它们也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这些以“追逐短期目标的达成”为战略方针的企业,也都容易接受炒作、噱头、忽悠。
www.liushuye.com(2)三类营销型企业,都会象茅台五粮液一样,拒绝某些电商
一是建立了市场导向的机制的营销型企业。
所谓市场导向,不仅仅是企业的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等符合市场需求,更重要的是给市场提供的价值,符合市场需求,而且还是立足于自身战略、有差异化的核心能力为支撑。五粮液等企业,严格控制“酒体-包装--市场价格”三者的对应,就证明五粮液在坚持“基于价值营销的市场导向”,这是真实的市场导向,不是忽悠市场、忽悠消费者的“迎合市场”。
这类企业,一般拒绝欺骗市场的短期行为。
五粮液断然拒绝某电商的“学习小米模式”的建议,就是因为,五粮液是“市场导向的营销型企业”。
当然,市场导向,还包括顾客响应,直复营销(数据库营销)、体验营销(如专业化的品鉴会,消费者接触点的整合管理)。
二是把市场导向、转化为驱动市场的企业。
也就是“战略型营销”的企业:以核心能力、以战略规划、以品牌、以技术---等等,驱动市场。
代表性企业当然是乔布斯的苹果,还有以前的随身听之类。而在中国白酒行业,则是洋河、白云边等。
它们立足于自身核心能力的不断升华,以公司的战略规划指导区域市场的布局,以战略视野制订区域市场的经营战略,以品牌凝聚消费者、拉动终端、驱动业绩,以产品技术、管理技术、营销策划驱动业绩,创造市场。
这种企业,不屑于噱头,不屑于圈钱。
三是达到科特勒“营销3.0”阶段,也就是社会责任营销、善因营销,社会营销等阶段的企业。
虽然白酒行业暂时还没有出现这样的企业,但我们完全有理由拭目以待!
这类企业,也是拒绝短期行为的!
二、新时代的三大特点,与经销商的转型类型
新时代的突出点有两方面。
一是经销商的“分销功能退化+大卖场销售功能退化”。
最近的网络有两个热帖。之一是:“刘强东警告传统企业:未来不需要分销商!分销商模式、加盟模式都会被O2O干掉!”之二是:“刘强东说,未来被电商干掉的会是大卖场,而能够存活下来的是便利店和城市商业综合体。”
其实,这个观点,20年前就由科特勒咨询集团顾问、美国三大营销学终身教授之一、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渠道专家Stern教授提出。Stern教授被誉为“营销学扛鼎之作”的巨著《市场营销渠道》,专门区分了分销商与营销商,指出分销型经销商的价值是递减的,“营销支持型代理商”才是未来。
15年前科特勒咨询公司服务烟台长城葡萄酒,给烟台长城传递了“营销商”理念。烟台长城“让部分经销商成为营销商”,在成都、重庆、无锡、衡阳等14个城市首战成功,一举成为葡萄酒行业利润率第一、销售总额前5(只落后于张裕、王朝、沙城长城、华夏长城),远远超越同期投资更大的万达、新天、云南红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