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提要:设立吸烟区,由后勤处负责标志悬挂和烟草危害宣传品的张贴,禁止在校园吸烟区之外的地点吸烟
来源于www.liushuye.com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秩序,提倡社会公德,构建和谐校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校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学校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由党政办负责控烟的具体工作。将控烟工作成效作为学校争先创优考核内容。
二、在学校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校园内的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实验室、机房、语音教室等教育教学活动场所;
(二)学校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展览室、资料室、档案室等会议与办公场所;
(三)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卫生间等生活场所;
(四)学校除指定吸烟区域外的其他场所。
三、设立吸烟区,由后勤处负责标志悬挂和烟草危害宣传品的张贴,禁止在校园吸烟区之外的地点吸烟。
四、按照“谁负责的区域谁管理”的原则,学校各部门履行职责,做好本部门控烟管理工作。
1、负责本部门所辖区域和工作职责内的控烟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做好记录。
2、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
3、设立兼职控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
五、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任何人有权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部门履行职责。
六、发挥教师控烟的表率作用。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到不敬烟,不劝烟,不受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
七、学工处等学生管理部门要将控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利用课堂、讲座等对学生开展控烟教育, 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八、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师和学生中选任义务控烟监督员,定期检查督导,记录检查结果,接受上级爱国卫生部门的检查与指导。
九、学校要充分利用橱窗、网站等媒体宣传吸烟的危害,提倡和鼓励不吸烟。要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十、全校师生都应当积极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争创无烟学习工作环境。
十一、学校党政办和纪检监察室将不定期联合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学校将采取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罚措施。
十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