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区公共场所活动使用临时水电规定提要:其他单位举办的各类活动如需使用临时水电等校内能源,应到zz校区综合办公室审批,到总务办公室动力管理部核查
精品源自 请示大学校区公共场所活动使用临时水电规定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zz校区公共场所举行各类活动使用临时水电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凡在**大学zz校区举行各类活动使用临时水电等学校能源时,应填写“**大学公共场所各类活动使用临时水电申请表”;
二、院系及学生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如需使用临时水电等校内能源,到学生工作处审批,到后勤管理处动力管理科核查;
三、其他单位举办的各类活动如需使用临时水电等校内能源,应到zz校区综合办公室审批,到总务办公室动力管理部核查;
四、各类经审批核查的非经营性公益活动应到XX物业公司石大物管服务中心缴纳场地设施、设备保障押金200元-1000元,水电等校内能源可免费使用;
五、各类经审批核查的具有经营性质的活动应到XX物业公司石大物管服务中心缴纳场地设施、设备及能源使用保障押金1000元――-5000元,使用水电等校内能源时,应装表计量(计量表自备)缴纳能源使用费;
六、如发现经审批核查的非经营性公益活动有经营性行为时,应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2000元,并补缴所使用的学校能源费。
大学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