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研究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奖规定提要:担任校、院研究生会主席每学期加1.5分、副主席每学期加1.2分。校、院研究生会部长每学期加1分。研会干事每学期加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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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测评办法》,特对研究院研究生测评中积分计算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办法
按研究生处2010年8月版研究生手册优秀奖学金规定中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办法执行。
注:学位英语第一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本年度测评,第二次通过的可以参加下一年度的测评,但成绩以60分计算。
二、研究生创新能力测评积分计算办法
(一)科研
1、研究生第一作者列入积分计算。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发表论文、专利、软件着作权,视为研究生第一作者,列入积分计算。其他作者排名不予计算。
2、发表在统计源期刊论文加1分,核心期刊加2分,国外刊物加3分,国内学术会议论文(论文集须正式出版且有ISSN出版号)加1分,国际会议(国内召开)论文加1分,国际会议(国外召开)论文加3分。
论文被ISTP和EI收录加4分,SCI收录加8分。
当年度,同一篇论文加分,取其中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3、发明专利申请1分,授权加4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2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加分。软件着作权授权加2分。
4、以上加分均需作者提供证明材料,交班级测评小组审核后汇总到研究院存档。论文已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的,需提供录用通知和版面费发票复印件,本次计算后,即使论文正式出版,第二年不再采用,之后被收录的不影响重新计算。
5、论文、专利、软件着作权以每年9月30日前的成果为准(上年度10月1日~本年度9月30日)。
注:所有科研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可。
(二)社会活动
1、担任校、院研究生会主席每学期加1.5分、副主席每学期加1.2分。校、院研究生会部长每学期加1分。研会干事每学期加0.2分。
2、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党支书、团支书)每学期加1分,党支部委员每学期加0.5分。
注:学生担任过多重职务,累计加分不超过3.5分。
(三)文体活动竞赛
1、获省级学生科研、文体活动奖加2分,校级学生科研文体活动奖加1分。
2、参与校、院级团体竞赛活动,每人加0.1分。团体竞赛人员名单由院研究生分会出具。
3、获校院研究生处年度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评比表彰一次,寝室每人加0.5分。
注:文体活动竞赛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三、综合排名办法:
1、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研二:课程学习成绩G1+创新能力G2=总评成绩
研三:课程成绩G1×50%+45+创新能力G2=总评成绩
博士研究生:不计课程成绩,只计算创新能力,四年级博士生不参加评奖评优。
2、个人排名需在所在专业中前50%。(当评奖总人数不满学校下达比例时,由研究院另行增补)。
四、班级测评小组由班长、党支书、团支书等人组成,人数在3人以上,并向班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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